(一) 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南京柏林家具集成有限公司擬投資4000萬元,租用位于南京市江寧區祿口街道藍天路210號南京極米木業有限公司工業廠房(現有2棟生產廠房,新建1棟生產廠房),從事木門加工生產。廠房總建筑面積64000平方米,形成油漆車間、木工車間、包覆車間、UV漆車間、庫房等生產和輔助用房,并購置成套生產設備,預計形成年產15萬套木門的生產能力。
(二) 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項目施工期產生污染物主要為揚塵,施工廢水,施工噪聲及施工垃圾。項目運營后,水污染物主要為生活污水和生產廢水(噴漆房水簾廢水、除塵器廢水和清洗廢水)。大氣污染物主要為工藝廢氣。有組織工藝廢氣主要包括木制品加工廢氣、UV噴涂廢氣,包覆廢氣、吸塑廢氣、噴漆廢氣、晾(烘)干廢氣、砂光廢氣等,無組織排放廢氣主要為未被收集的工藝廢氣。噪聲污染源主要為推臺鋸、空壓機、風機等其它生產設備噪聲。固體廢棄物主要有一般固廢包括木材邊角料、木皮邊角料、木質粉塵、廢保護膜;危險固廢包括廢膠桶、廢膠、廢油漆桶、廢漆渣、漆粒、膠渣、沾染性廢物、廢活性炭、污水處理站定期清理的污泥;化糞池產生的污泥以及生活垃圾,
(三) 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廢氣
本項目顆粒物(木質粉塵)經旋風脈沖布袋除塵器和顆粒物(漆粒)經濕式除塵器處理后均要求達《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及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油漆車間有機廢氣經水簾+折流板除霧器+高效過濾棉+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需滿足天津市地方標準《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14)表2中“家具制造”和表5中“其他行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處理后的尾氣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
無組織廢氣主要為未被收集的工藝廢氣,需設置100米衛生防護距離。
(2)廢水
建設項目排水實行雨污分流。生產廢水經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后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表中的洗滌用水標準(SS≤30mg/L)后回用于水簾房,不外排。生活污水經預處理后進入空港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尾水標準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級標準A標準,尾水排入橫溪河。
(3)噪聲
該項目的主要噪聲源為推臺鋸、空壓機、風機等生產設備,其噪聲源強在80~90dB(A)之間,采取防振、隔聲、消音等措施,并經自然衰減、綠化帶吸聲和圍墻隔聲后外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要求。
(4)固廢
本項目一般固廢包括木材邊角料、木皮邊角料、木質粉塵、廢保護膜均外賣處置;危險固廢包括廢膠桶、廢膠、廢油漆桶、廢漆渣、漆粒、膠渣、沾染性廢物、廢活性炭、污水處理站定期清理的污泥,擬委托有危廢資質的單位處置;生活固廢包括化糞池產生的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
(四) 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該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選址符合《南京市江寧區城鄉總體規劃(2010-2030)》、《南京祿口空港地區總體規劃(2014—2030)》等相關規劃的具體要求,符合太湖流域相關管理要求。該項目選用國際先進技術和設備,清潔生產水平處于國內領先水平,項目營運過程中充分體現了循環經濟的理念。污染治理措施能夠滿足環保管理的要求,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均能實現達標排放和安全處置,對大氣環境、聲環境、地表水環境、地下水環境的影響較小。項目建設具有一定的環境經濟效益,總量能夠實現區域內平衡,公眾表示支持、無反對意見。
在采取相應的環保措施,保證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的前提下,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五) 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眾認為必要時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電話、傳真、信函、電子郵件或者面談等方式,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發表自己對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和看法。公眾在發表意見時,請盡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根據需要向您反饋。(不接受與環境保護無關的問題)
公示時間為自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
(六) 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意見范圍:征求公眾對本項目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非環境保護方面的內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圍內。
征求公眾范圍:項目周邊區域內的公眾是本次調查的重點,同時,關心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其他公眾都可以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
(七) 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在公示期限內,以電話、電子郵件、信函方式向環評單位反饋意見,并請注明“年產15萬套木門生產制造項目公眾意見”。(不接受與環境保護無關的問題)
環評單位:蘇州科太環境技術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冷女士
聯系電話:0512-68026639
傳 真:0512-68026619
電子郵箱:szktgzcy@126.com
通訊地址:蘇州市高新區鄧尉路9號潤捷大廈1號樓1802
公眾在發表意見時,請盡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根據需要向您反饋。
(八) 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信函以郵戳日期為準)